采用学分制。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获得核心课程20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1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即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突出专业学位应用性强的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教学方式可以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安排社会实践和实习环节,提高学生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培养过程采用导师组形式,同时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次政府管理人员参加培养工作。
专题讲座,聘请有实际经验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领导人来校举办讲座。要求MPA研究生参加一定数量的专题讲座(即研讨班),以了解目前社会中的重大理论与社会焦点问题。
要求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进行公共管理与政策研究的社会调查或实习,时间1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