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学分制
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核心课程不少于18学分,方向课程共9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9学分,专业社会实践2学分。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多形式有机结合,强化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增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个培养环节的工作。
实行导师负责制
培养过程实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本校导师和一名校外实务部门导师联合指导。各研究方向成立导师组,由各方向责任教授任导师组组长,充分发挥集体指导和与校外本方向导师联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