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为适应这一要求,江苏科技大学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制定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试行稿)》及《关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若干问题的说明》,从专业培养目标、专业领域、学制和培养方式、核心课程设置和学位论文等方面制定MPA培养方案,采取与全国统一的培养模式。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船舶与海洋管理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