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由原宁波大学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原宁波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并组建而成。法律系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系之一;社会科学系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宁波师范学院政史系。
学院建立之初,共设4个教学单位即法学系、公共管理系、政治学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2010年,经第四轮岗位聘任后,按学科重新调整,设立法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团队和行政管理方向团队,并设立法学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系和公共管理系三个教学单位。2011年5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团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系)与法学院分立,独立组建马克思主义学院,该学科所属教师全部归属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