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 2022 年全国研 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 6000 元。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 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 生每年 20000 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二、三年级研究生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 推荐名额,并按四舍五入取整,由学院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学业奖 学金标准及覆盖比例见下表: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 等级 标准 比例 一等 8000 元/学年 5% 二等 6000 元/学年 15% 三等 4000 元/学年 20% 新生奖学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享受 5000 元新生奖学金,评定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新生总数的 10%。调剂考生被我校 录取为“非定向”的,享受 5000 元新生奖学金,评定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新生 总数的 1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 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岗位 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 10 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 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 20 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 15 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 15 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 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 30 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 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每人 每学年补助 1000 元,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突出双 创精神引领,我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下设科研创 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等 5 大项目,经费每年总计核拨 50 万元。 7.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 获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者,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项目 经费给予 1:1 配套经费支持。 8.专项就业(升学)奖励 我校研究生考取原“985”院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 10000 元;考取其他院 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 5000 元。考取原“211”院校主体专业博士研究生者,按 考取原“985”院校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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