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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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暨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复试组织管理。
招生单位(以下以“学院”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统筹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集体审核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教师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工作。对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培训,指导各学科组与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保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关于复试时间安排与程序。
(一)各学院在通过境内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系统提交复试方案,于3月20日中午12:00前向研招办报送复试方案纸质版,经研招办审核后,在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改。要严格按复试方案组织各项复试工作,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采用远程网络测试形式。时间:3月20日—27日,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三)复试时间:3月27日—31日,请各位复试考生按各学院要求准时报到,参加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四)复试地点:复试地点分别在石牌校区、番禺校区、广园东校区、深圳校区、珠海校区,请复试考生提前做好交通、住宿等相关安排。
(五)考生复试程序:考生打印《复试通知书》→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须在专业笔试前完成)→凭《复试通知书》到报考院系报到→参加专业笔试与面试→在暨南大学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提交体检报告(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六)体检: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即可。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体检表原件须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各学院须在复试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向研招办上报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三、关于复试分数线划定。
(一)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不低于50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工程(08)专业学位类别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上调40分,其他学科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上调20分,单科不低于30分;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总分不低于239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上调20分,单科不低于30分;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总分不低于242分,单科不低于30分。
(四)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临床医学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五)其它各专业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四、审核考生材料。
各学院负责收取考生材料,并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核查往届考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成绩单如无原件,提交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此件与原件相符”证明章的复印件即可)。
(二)核查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
(三)核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ET四级考试成绩单、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原件,并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暨南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审核表》各1份。
(四)收取考生完成复试并盖章的复试通知书。
(五)参加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的加分材料由学院核查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后,于3月30日前报学校研招办统一审核。
(六)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学院须于4月15日前收齐书面认证材料统一报送研招办。
五、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总分为200分,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各100分。面试包括外语能力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60分,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20分。面试和笔试及格线均为60分(专项计划考生笔试及格线为50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2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初、复试成绩加权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录取总成绩。考生复试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权重+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权重为50%,初试权重为50%。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满分 500 分或 300 分/复试满分)。
(二)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综合考查,满分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范围比例为150%--200%,初试前已向学校报备的专业,可适当扩大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不超过300%;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可适当降低复试范围比例;一志愿上线人数等于招生指标数的,可按实际比例复试。同一学院内的一级学科原则上须按相同复试范围比例,个别专业达不到相同复试比例的,则按实际比例进行复试。
(四)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例如面试时间要求、提问态度、政治立场等。
1.要制订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的政策、业务、政治、纪律等教育,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2.要明确复试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与复试导师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
3.各学院及复试导师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复试作为近期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人才选拔过程中的资源投入和精力投入。
(五)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不同学院、不同学科要结合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严谨科学的考核标准,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六)各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和1名工作秘书组成,复试教师应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须交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各学院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复试,其中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新闻传播学、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不含光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土木工程等按一级学科统筹招生指标的专业须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电子信息(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内科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外科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眼科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等专业须按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同一学科(专业或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八)各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研管办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10年,以备查阅。
(九)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要给考生充分表达的时间。
(十)复试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式有效且能保存记录。如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
(十一)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能参加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十二)全体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十三)科学布置复试现场,严肃规范复试流程。复试过程中,导师须关闭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
(十四)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查,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六、关于调剂。
(一)因我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2023年学校不接受校外调剂申请。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调剂。
(二)调剂信息、调剂原则等具体要求须提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不得按考生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公告、调剂生复试名单须在本院网站公开发布,调剂公告发布24小时后才能按照本单位调剂办法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
(四)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数相同,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调剂应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含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中医[1057])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同一专业复试录取时,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应分别排队计算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时,由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取。
(九)调剂程序: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按各调剂学院要求)→学院审核→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心理测试、复试(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拟录取考生登陆中国研招网完成相关确认手续。
七、关于破格。
2023年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八、咨询、监督与申诉。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申诉、投诉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复试成绩复核程序:考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核工作→学院研管办组织成绩复核工作→专人回复考生复核结果。
申诉及受理程序:
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信访办受理→研招办→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信访办→书面回复考生。
学校申诉电话:
1.研招办85220045;
2.信访办85220015。
电子邮箱:bluesky_0001@163.com。
九、复试结束后,全部原始材料(会议纪要、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记录、复试打分表、安全责任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个人资料等)由学院研管办妥存,研究生院将组织专项检查。
十、各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包括推免生),发放《调档函》(本校应届生不需要领取调档函),并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按时寄回。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通知考生填写定向培养合同书。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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