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对象※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培养方式※
1、课堂集中面授,疫情期间网络直播授课;
2、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2-3次课程。
※招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习年限及收费※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学位申请费30000元
第二阶段:论文答辩费8000元(2024年1月1日起论文答辩费,由8000元调整为12000元)
论文答辩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申请步骤※
一、在每年规定时间(通常为三月份)登陆: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二、联系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后附联系方式),获取并亲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半年内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缴纳相关课程学习费用。
※报名方式※
1、索取并填写同等学力申硕班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3张1寸免冠蓝底彩照;